信息公告

2017年创业组织开办费用补贴受理须知

时间:2017-11-27 浏览量:

适用对象:

    当年度在本区注册的创业组织并成功带动本市户籍居民就业的,可以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5000元。(开办费补贴与创业启动资金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注解:

1、创业组织是指注册、经营在杨浦区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

2、当年度成立是指201711日——20171231日注册成立;

3、同一法定代表人、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请;

42017年创业组织申请受理截止时间2018331日。


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3)单位缴纳社保费凭证(以上材料原件、复印件);

4)创业组织公章和银行账号三排章;

5)《创业组织开办费用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6)《告知书》。


工作流程:

1、街道(镇)受理。符合条件的创业组织向创业组织注册所在地的街道(镇)事务受理中心的开业指导窗口提出申请,并填写表格、提交相关材料。街道(镇)应当场核对原件,核对无误后,将原件交还创业组织。

2、街道(镇)初审。街道(镇)对创业组织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于每月15日前将初审完毕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区开业。

3、区开业复审。区开业对街道(镇)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将审核无误的材料提交至上级有关部门。   

    

园区联系人:企业发展部 郑炎辉  65980270-201  1592108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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