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机打发票明细数据采集通知
时间:2013-08-06 浏览量: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第五条规定的要求,我局将从2013年5月起逐步推进通用机打发票(包括上海市国税通用机打发票、上海市地税通用机打发票、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的明细数据采集工作。您单位若向税务局申请领用过以上种类发票的必须报送明细数据。
一、 报送数据要求:
1、您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应先完成开票软件的升级,若您的开票电脑可以上网,可直接在开票软件中使用在线升级的方法(具体见操作说明);若您的开票电脑无法上网,则可通过自行下载软件升级(下载地址:http://www.csj.sh.gov.cn/pub/)的方式将开票软件更新到最新版本。更新操作可参考《更新eTax@SH开票软件步骤说明》
2、您单位完成升级后首次需报送您单位从使用上述发票起至上月底所有正常填开、作废、红冲、遗失、缴销等的开票明细数据(若购买以上发票后没有开具的也需报送零数据文件)。
3、首次报送成功后,您单位应从次月开始的申报期内报送上个月的所有开票数据;若您单位上个月无正常填开、作废、红冲、遗失、缴销等开票行为,则应生成零数据文件予以报送。
在上述数据报送的过程中,若您报送的发票数量少于1万份的可按月生成一个文件予以报送,若您报送的发票数量超过1万份的,请以1万份发票为单个报送数据文件的最大容量、以导出数据时间段为拆分方式,适当拆分为多个文件后予以报送。
以上操作可参考《eTax@SH电脑开票数据申报使用手册》数据申报基本流程、数据导出具体操作部分
二、 数据报送方式
根据第一点的要求生成开票明细数据的文件后,若您单位每月申报采用电子申报的,可以使用电子申报系统报送明细开票数据。若每月是到税务局大厅手工申报的可使用U盘(企业自备)到办税服务厅报送明细数据(非电子申报企业适用)。
网上报送开票的操作可参考《eTax@SH电脑开票数据申报使用手册》开票数据报送部分。
三、 注意事项
1、您单位被认定为本次应推广对象后,我局将对您单位已开票数据的报送情况进行监控:若您单位未能按照上述要求完整报送开票数据,将导致您单位无法申领发票。
2、此次电子申报平台增加了已开具发票网上验旧的功能(目前仅适合此次明细数据报送的发票种类),通过电子申报平台办理网上验旧手续后可不必再持纸质发票存根联来我局办理发票验旧手续,故我局建议您优先使用网上验旧的方式完成发票验旧工作。具体操作详见《eTax@SH电脑开票数据申报使用手册》开票数据报送部分。
杨浦区税务局
2013年6月
服务单位及联系方式
使用通用机打发票的企业请联系“上海华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开票软件操作问题可致电:96805*1*8,电子申报平台数据报送问题可致电96805*1*5,通用机打票明细采集网上申报在线培训地址: http://t.cn/zTfaI8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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