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要求 |
35周岁以下
本市户籍或《上海居住证》大于等于120分
未成立企业 |
本市户籍或上海市居住证≥120分或者持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 |
上年度纳税申报应税销售总额200万元~1500万元或贷款申请日前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显示经营收入现金流入额200万以上或当年签订的符合要求的销售合同及服务合同的总标的金额200万以上 |
企业有一定的实际经营年限,最近1年盈利
上年销售额原则上1000万-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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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费贴息 |
按期还清银行本息并在贷款周期内完成创业的,可持所创组织营业执照申请全额利息补贴 |
按期还清银行本、息,给予利息补贴(每带动1名本市人就业,为其缴纳一年社保费,可获得2000元利息补贴) |
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可享受担保费50%的财政专项补贴 |
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可享受保费(担保费)50%的财政专项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