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6-04 浏览量:
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推动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创新高校人才培养模式,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正式启动了2015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
根据创业基金会《关于2015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请对象
1.项目孵化类: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以及免试直升为我校2015级研究生的本科生。
2.创业培养类:有志于创业但暂时没有创业项目的在读研究生(包括MBA),商科背景学生优先。
已获得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专项支持的不能重复申报。
申请条件
1.项目孵化类:申请的项目应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项目的核心技术应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少数跨学科、跨专业特别优秀的项目可给予支持。
2.创业培养类:具有商科背景并有意愿创业或加入创业团队,有过创业实践或者相关工作、实习经历。
培养方式
1.培养项目:创业课堂、创业测评、创业训练营、创业模拟、天使走进实验室、全球创业周中国站、企业参观、CEO三日助理等。
2.起止时间:2015年7月-12月。
资助方式
1.全体学员免费参与培训。
2.项目孵化类最高不超过3万元项目资助。
3.创业培养类学员无经费额外支持。
申请方式
1.本专项可由研究生个人申请,项目孵化类可由多名研究生组成团队(不超过5人)申报。每人限申请1个项目。
2.申请项目孵化类的学生请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创业培养类的学生请填写培训申请书。(申请书封面上的立项编号不用填写,部门负责人请统一填写:陈华研工部部长)
3.申请人在6月18日15:00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四平路校区请交至瑞安楼304室,嘉定校区请交至复楼一楼学生事务中心研究生院窗口),并请将电子版申请书发至tjygb@tongji.edu.cn。
评审方式
1. 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校内初审,遴选后报创业基金会。
2.创业基金会将组织包括教育管理专家、行业专家和风险投资人在内的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每个项目的申请人均需参加公开答辩。评审结果及具体培训安排市另行发文公布。
如有疑问,请与研究生工作部吴老师联系(电话:65984544)。
转自:同济创业者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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