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开展杨浦区第九批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5-05-18 浏览量:

为加快我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区委对人才工作的整体部署,根据相关规定,拟在全区开展杨浦第九批拔尖人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条件

杨浦区第九批拔尖人才评选分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三个类别,总人数不超过120人。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各项方针政策,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在所属行业和领域发挥骨干引领作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011日后出生),并符合相关类别评选资格条件的可参加评选。

相关类别的详细资格条件请参见《关于开展杨浦区第九批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评选流程

(一)宣传动员(5月下旬—6月中旬)

1、向社会公布区拔尖人才评选标准、程序,扩大社会知晓面。

2、召开各系统(单位)人才干部会议,下发评选通知,具体部署工作。

(二)推荐(6月底—7月底)

1、组织举荐。坚持以组织推荐为主渠道,由单位党组织填写《杨浦区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主管部门党组织。

2、专家举荐。由同行业市级以上学术团体,知名专家、学者,区域内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署名推荐,填写《杨浦区拔尖人才专家举荐表》。

3、个人自荐。由本人填写《杨浦区拔尖人才个人自荐表》,对个人近三年来主要业绩及今后三年工作目标、设想等作具体说明。

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的,应报送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核,组织认可后,可由本人填写《杨浦区拔尖人才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参加评选,如报送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核确有困难,也可直接报评选活动工作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研究认可后,准予填表参评。

(三)评审(8月)

1、各主管部门按照推荐标准和资格条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提出推荐人员名单。

2、评选活动办公室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初步人选进行面试,并提出拔尖人才建议名单。

(四)组织考察(9月)

对建议人选进行考察,重点了解其政治表现、履职情况、业务水平认可度、职业道德情况,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五)公示(10月初)

拟定通过考察人员名单,在网上及所在单位,将其个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业绩和突出成果、贡献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向主管部门反馈信息。

(六)审批命名(10月底)

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区委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命名。

三、注意事项

1、评选材料要保证客观真实。单位上报的综合推荐材料和个人提供的有关成果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在6年内不得再申报拔尖人才。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评选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杨浦人才网(www.yangpuhr.com)浏览并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丁老师

电话:55216933(传真),2503317125033179

Emailyprcgz@126.com

五、园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目服务部梁老师、庞老师

电话:65980270237255

                                    

                                                               杨浦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511

 

附件1 《关于开展杨浦区第九批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杨浦区第九批拔尖人才申报材料申报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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