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开展2014年度杨浦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办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01 浏览量:

园区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和鼓励本市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29号,简称《实施意见》),全面提高区域内各类企业职工的整体素质,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区县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职[2012]603号)、《关于支持和鼓励杨浦区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操作办法(试行)》(杨府办发[2013]14号)及《杨浦区关于建立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的管理办法(试行)》(杨人社[201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491日起正式受理2014年度杨浦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申请。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受理窗口

科技园区、街镇所属的企业按税管户管地原则,由各科技园区、各街镇分别受理,无主管企业按税务注册地属地原则,由所在街镇负责受理。受理窗口负责接收企业递交的申请材料。对未按对应关系提交申请的企业,窗口应及时告知。受理窗口应当积极通知户管企业按规定提交申请。

二、申报时间

2013年缴纳地方教育附加企业,于91-930日期间至受理窗口申请2014年度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当年未提出申请的,不再受理拨付补贴资金。

三、申请材料

1、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样张附后)、职业技能人才调查表、上一年度参加职业培训职工名单(部分);

2、企业符合上述补贴申请条件的书面承诺;

3、企业缴纳地方教育附加的相关纳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相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当年度企业职工培训计划和上年度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说明。职工培训计划内容应包括培训类型、项目、培训内容和课程、培训方式、实施机构、培训条件(设施设备等)、培训人数、培训方式、考核鉴定方式、经费预算和申请补贴额等;

6、非初次申请培训补贴的企业还应提交上年度申请时提供的职工培训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说明(需列明年度已完成开展项目数、覆盖人次、补贴资金使用金额、补贴尚未使用金额、相关培训成果等内容,并加盖企业公章和工会章);

7、无主管企业还要提供税务注册登记证A4纸复印件;

8、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相关表式可通过区政府网站或www.yangpuhr.com下载)

上述材料齐全则当场接收,并登记受理企业相关信息;材料不全则当场退回企业补齐。

四、申请条件

申请职工职业培训补贴的企业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企业职工职业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具备相应条件自行组织或委托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2)依托本区中小微企业职业技能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利用本区各类优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推动自身开展各类技能培训;

3)按规定使用了职工教育经费,重点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

4)职工职业培训计划、职工教育经费使用情况应当经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五、补贴资金使用对象

专项资金性质为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支持和鼓励本区企业组织开展职工职业教育和培训。

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为本区各类企业中包括一线操作、专业技术和企业管理岗位的本市职工、外来农民工等在内的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下同)。

专项资金用于职工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主要以技能素质培养为重点,包括职业道德、技术技能、安全生产、创新创造、企业文化、经营管理、法律法规、身心健康等在内职工综合素质培养。

六、补贴资金可列支项目

补贴资金可用于企业职工培养项目开发、培训课程引进、实训设施设备添置、师资队伍建设、培训项目实施、高师带徒、技能比武、岗位练兵活动的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继续教育、对职工自主参加社会化培训且鉴定合格的经费补贴,以及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等各项与职工职业培训相关的成本支出。

七、补贴标准

企业申请通过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区财政局根据经核定的补贴额度,按最高不超过企业实际缴纳的地方教育附加的80%,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要求,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报单位。补贴资金保留到元。

八、监督管理

1、形成资金联审工作机制。建立区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政策实施情况,指导科技园区、街镇及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相关工作。成立由区人社、财政、教育、总工会、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调小组(下称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主要负责会商补贴资金拨付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做好专项经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2、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职工培训补贴工作,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全部用于企业职工培训,其中应重点用于基层一线职工职业培训,不得截留、挪用。

3、发挥企业内部民主监督作用。进一步发挥企业工会组织作用,通过实行厂务公开、推进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公开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计划制定、培训实施方案落实、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等过程,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

4、落实专项资金监管措施手段。工作小组要对企业培训计划、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和区域性重点培训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第三方抽查监管;每年由工作小组确定对获得补贴数额较大的企业使用资金情况,对社会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规定使用资金、落实职工教育培训的企业,由工作小组作出取消再次申请培训补贴或承担培训任务的资格,并采取措施追回已核拨资金。

九、其他

企业职工职业培训财政补贴办理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时间紧,各相关部门应当共同协作,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充分运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和促进以职工职业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人力资源建设,为杨浦转型发展提供技能人才保障。

特此通知。

 

 操作办法附件.doc

 地方教育附加资金返还工作流程.doc

 企业培训计划参考样式.xls

 职业技能人才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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