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园区科技金融政策——免抵押信用贷款

时间:2014-03-05 浏览量:

贷款对象

园区企业

销售额

200万以上

行业类别

不限

抵押物

无要求

成立年限

1年以上

贷款额度

50-500

申报时间

常年

贷款期限

1

园区咨询

企业发展部  孙老师 65980179*215

潘老师 65980179*209

园区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园区受上海市科委与市科技创业中心委托,接受“科技小微企业微贷通”、“科技中小企业履约保险信用贷款”受理,通过企业购买履约保险的方式,由政府、银行和保险公司共同分担贷款风险,为解决轻资产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了新的途径。

一、科技小微企业“微贷通”贷款

Ø  支持对象:本市科技型小微企业(含内资或外资企业),优先支持主要产品或服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小微企业。

Ø  申报条件:

u  企业经营正常,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实际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经营者至少具有三年以上的相关行业经验;

u  原则上上年度纳税申报应税销售总额200万元~1000万元或贷款申请日前6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显示经营收入现金流入额200万以上或当年签订的符合要求的销售合同及服务合同的总标的金额200万以上;

u  贷款用途明确、符合人民银行及银监会相关管理规定;

u  贷款额度与企业年销售额、净资产等经营情况相匹配;

u  企业贷前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70%

u  借款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及配偶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u  原则上企业已有信用贷款额不超过最近一年营业收入的10%

Ø  贷款额度、利率及担保费

u  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为50-200万元;

u  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

u  贷款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

u  担保费为贷款额的2.5%

u  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可享受担保费50%的财政专项补贴。

 

二、上海市科技企业履约保险信用贷款

Ø  贷款对象 :针对所有注册在上海市的科技中小企业。

Ø  贷款额度、利率、期限及保险费

u  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为50-3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u  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根据各借款企业的风险,适当浮动;

u  贷款期限为12个月以内(含);

u  保险费(担保费)为贷款本息合计的2%,企业按时还本付息后,可享受保费(担保费)50%的财政专项补贴。

Ø  贷款基本准入条件

u  企业经工商登记,各项证照均在有效期内;

u  企业在政府部门及银行均无不良记录;

u  企业有一定的实际经营年限,最近1年盈利,并能提供税单、对账单、水电费单等证明材料;

u  借款额度与企业年销售额、净资产等经营情况相匹配,贷款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u  企业无对外担保;

u  企业主要上下游客户群较稳固。

u  上年销售额原则上1000-1亿元。

Ø  贷款所需佐证资料

u  法人代表及核心股东身份证及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

u  近二年年度及申报日当期的上报税务或经审计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u  科技资质证书或知识产权证书;

u  本年度主要销售合同或订单;

 

政策相关链接:http://www.shkjjr.cn/index.php/Detail/detail/id/1185

              http://www.shkjjr.cn/index.php/Detail/detail/id/2053

            微贷通宣传单页.rar      履约贷款宣传单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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