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应依法支持组建工会的告知书
时间:2013-04-25 浏览量:
尊敬的企业法人代表:您好!
首先感谢您和您的团队为杨浦的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积极贡献。
按照全总、市总的部署,2013年底全国企业建会率要达到92%以上,全国职工入会率要达到95%以上。同济科技园区已被列为工会组建重点园区,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四平地区总工会全面负责园区内所有企业的工会组建工作。2011年5月20日,上海环同济科技园工会联合会成立。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有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二、《上海市工会条例》规定:“经济开发区、工业(科技)园区等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已经开业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从开业之日起六个月内支持、帮助职工建立工会。
三、贵企业(公司)已纳入上海环同济科技园工会联合会,请您填妥下列表格并盖上单位公章反馈至四平地区总工会。
四、联系方式:
工会联系人:吕建军 联系电话:65016690、18017859718
联系地址:杨浦区鞍山五村14号306室
邮 箱:splv2010@126.com
祝您事业成功!
杨 浦 区 总 工 会
同 济 大 学 工 会
杨浦区民营科技工会
杨浦四平地区总工会
上海环同济科技园工会联合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
附件:
组建工会申请表.doc
,-226,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