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3-03-15 浏览量:

各区(县)科委、经委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企业技术创新主体,持续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着力打造一大批具有国内外行业竞争优势的科技小巨人企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将启动2013年度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小巨人工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小巨人工程面向已在本市工商注册且未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围绕国家和本市战略需求,重点引导区(县)优势产业集聚,大力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产业、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申报条件

  小巨人工程的支持对象分为两类: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与科技小巨人企业。申报的企业须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1)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制造类企业一般在3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2000万元-1亿元人民币;

  (2)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70%,并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3)研发人员一般不低于职工总数的10%,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3%

  (4)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的专利、软件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以及注册商标或品牌);

  (5)应有强健的经营管理团队,健全的财务制度,较强的市场应变能力,灵活的激励机制。

  2、科技小巨人企业

  (1)上年度产品销售收入要求:制造类企业一般在1亿元-10亿元人民币,高技术服务类企业在6000万元-10亿元人民币;

  (2)前三年产品年销售收入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20%以上,其中主要产品销售额或利润额应占6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不高于60%,有很好的信用等级与融资能力;

  (3)每年科研投入经费不低于年销售额的5%;制造类企业研发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20%,高技术服务类企业不低于50%

  (4)应拥有1项以上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的标准或一项同行业中的知名品牌,应拥有2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或专有技术;

  (5)应有研发机构(技术中心、实验室、测试平台等)、研发计划及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含引进),创新激励等运作机制,并有一套较完善的规范化管理制度;

  (6)应有优秀的领军人物与良好的经营管理团队,有较强的抵御各类风险的运营机制,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3、企业按高技术服务业类申报,需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重点支持的领域范围,其中包括: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生物技术服务等八个方向。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小巨人工程的申报和评审工作以“择优、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

  企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可下载申请书(附件1),并按相关要求准备和报送申请材料。

  (1) 网上填报时间为2013318日至20134316:30

  (2)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注册地区(县)科委(附件2),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方视为有效申请。

  2、区(县)科委对企业申报资格进行审核,并会同区(县)经委择优遴选,向市科委予以推荐。

  (1)区(县)科委应对推荐项目承诺1:1经费匹配资助;鼓励区(县)科委优先推荐近3年内(2011-2013年)区级财政资金或配套政策重点扶持企业,并将相关内容盖章后上报(附件3);

  (2)区(县)科委应于201341117:00前将审核通过后的书面材料报送至市科委办事大厅。

  3、经专家评审,市科委会同市经信委选定实施计划数,并予以公示。

  (12013年拟资助科技小巨人企业约30家,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个;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约100家,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个。

  (2)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起止时间为201311日至20141231日。

  四、网上填报

  1、登陆《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库申报系统》;

  2、点击指南所对应的〔申报入口〕,进入《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申报页面:

  (1)初次填写: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专题名称”中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需要设置“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登录密码”等信息);

  (2)继续填写:输入已申报的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责任人、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电话

  市科技创业中心:

  朱勇萍 33637859

  市科委高新处:

  梁 冰 23112581

  市经信委技术进步处:

  张明辉 23112782

  2、区(县)科委审核后书面资料送达地址

  上海市钦州路1001号楼上海市科委办事大厅

  联系人:曹飞宇 33637937

  注:办事大厅不接受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含培育)申请书(2013版)

  2.2013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区(县)科委联系方式

  3.2013年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工程区(县)科委推荐意见汇总表

  以上附件点此下载。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八日

园区联系人:梁老师  65980270-237

          赵老师   6598027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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