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举行2010年上海创新驿站技术经纪人培训通知

时间:2010-08-20 浏览量:

各创新驿站:

技术转移是促进技术创新的主要环节,加快技术转移步伐、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对于落实科技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上海技术交易所正积极开展创新驿站建设,着力培育创新驿站框架下的技术经纪人队伍,以推动各区县科技创新发展。为此,根据有关通知精神,现组织已建立创新驿站的区县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以及所联系的相关人员参加本市技术经纪人培训。

一、 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面向各区县创新驿站工作人员;街道、乡镇与企业密切联系的工作人员;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司)、民营企业、科研院所及政府机关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咨询、科技服务、科技管理和研发的在职人员;其他具有技术工作背景并对技术转移有兴趣的人士。

二、 获取证书

经考核合格者,学员可获得《上海市经纪人考核合格证明》,注册后获得经纪人执业资格。具有执业资格的技术经纪人,将享受上海市科委的相关资金扶持和补助政策。

三、上课及考试时间

(1)培训时间9月10、11、17、18日4个全天,9:00-16:00)

(2)考试时间:9月25日(13:00-14:30 公共课 ;14:40-16:10 专业课)

四、培训费用

包含报名费、教材讲义费、 午餐费、考试费等。选择参加技术转移基础模块学习,并投考上海市经纪人考核合格证明的,学费800元。

对获得《合格证明》的区县驿站工作人员及所在区县的相关技术经纪人,上海技术交易所将另外组织创新驿站的实务培训(免费)。

五、提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明复印件。

3、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六、关于考评政策

    依据有关规定,对高学历人员、经纪行业资深人员等实行考评制度,参加考评者不需参加上海市统一组织的考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考评:

1、具有博士学位的;

  2、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已在上海市内注册,从事技术转移业务的企业相关负责人;

  4、年满50周岁,从事技术转移服务业务及相关管理工作满5年的;

5、获得过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的。

参加考评者,除提供一般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

1、博士、副高以上职称者、金桥奖获得者,提供相应学位、职称、获奖证书;

2、符合企业负责人条件的,提供企业法人证书及单位工作证明(盖公章);

3、符合年龄及工作年限条件的,提供单位工作证明(盖公章);

请各驿站于8月31日(星期二)前,将报名表汇总至上海技术交易所。

特此通知。

 

联系人: 张贾敏  54065223(13801770872);zhangjm@stte.sh.cn

 

 

上海技术交易所

               上海创新驿站

2010年7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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