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1 浏览量:
各园区企业: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大对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根据《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管理办法》(沪科规〔2021〕2号),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 企业应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财务和管理制度健全,且为非上市企业。
2. 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等业务,具有创新能力和高成长潜力,一般无知识产权纠纷。
3.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已完成的研发费用总额不低于50万元,且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5%;职工总数不超过300人,其中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
4. 申报上年度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企业申报时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评价网址:www.innofund.gov.cn)。
6. 同一企业获得创新资金资助的次数未满3次。
支持方式:采取后补助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创新资金支持项目分为A、B两档。A档给予不超过20万元/项的资助,B档给予不超过10万元/项的资助。
各区政府应对本辖区立项项目予以配套资助,且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不低于市拨付B档项目的经费额度。
二、 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三、 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5月19日16:30。为避免因系统繁忙影响申报,请项目申报单位合理安排申报进度。
四、 评审方式:
采用通讯评审的方式。
五、 咨询电话
l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l 园区联系人: 孙老师 65980270-211;周老师65980270-232
【相关附件】
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书 (1).docx
【原文下载】
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申报通知链接:
http://stcsm.sh.gov.cn/zwgk/kyjhxm/xmsb/20210421/bfe663719b2b4b539f1ea1e3c0d401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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