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度创业启动资金补贴(一期)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1-28 浏览量:

各孵化基地:

    为进一步提升创业人才的自主创新创业能力,降低创业者的试错成本,帮助创业者获得创业起步的第一桶金,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创业启动资金补贴(一期)申报工作。

一、补贴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创业项目经“同济孵化器”内预孵化。

2.企业需注册经营在孵化基地内,且申请时仍在孵。

3.企业法人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4.企业注册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5.注册当年度需至少为1人缴纳社会保险费,12月份注册的企业可放宽至次年1月。

6.申请人必须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持有公司股权。

二、申报材料

1.杨浦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申请表

2.员工情况明细表

3.创业项目计划书

4.其他材料(仅需提供复印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在校学生提供学生证)

3)预孵化及孵化的相关协议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 (注册当年度任意一个月成功缴纳社保费用的凭证; 2020年12月注册的企业,可放宽至次年1月)

6)2020年第四季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企业法人持股的相关证明

8)企业获得各类荣誉/奖项/知识产权/专利等证明材料

9)企业需证明的其他材料

备注:

1.以上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2.以上所有材料请按照申报材料的次序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3.已申请享受过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或区开办费补贴的不再享受区启动资金补贴扶持。

三、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请将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统一于2021年03月01日前报送至金老师处(赤峰路65号105室 电话65980270-243);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ny@tj-ibi.com。

四、其他有关事项

1.计划于3月中下旬开展2020年度创业启动资金(一期)评审工作,请各申报企业做好评审准备,具体评审时间会另行通知。

2.基管中心将会同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确定资助名单及金额。资金发放采取分段拨付的方式:经评审通过后,拨付第一期补贴3万元。6个月后进行结项考核,根据企业考核结果,给予第二期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总额不超过5万元)。

附件:

附件1:杨浦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申请表.docx

附件2:员工情况明细表.doc

附件3:2020年度杨浦区创业启动资金补贴申报情况汇总表(创业孵化基地填写).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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