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杨浦区关于实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补贴的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8-08-13 浏览量: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区县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职〔201578号)、《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批转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支持本区企业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杨府发〔201518号)等文件精神,围绕杨浦区“三区一基地”的建设目标,按照资源共享、定位准确、功能互补、布局合理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公共实训资源,重点支持建设一批体现行业共性技术、服务开放灵活、产业带动力强、运营社会化的实训基地,不断完善区域公共实训体系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统筹资金。


二、补贴范围

依托注册地为杨浦的产业园区、众创空间、大学、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等组织,在杨浦区域内建设的,能为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及创业者、小微企业提供项目研发、产品实验、试制、测试、实训等公益性服务的,并经认定的公共实训基地。


三、补贴项目

(一)在建项目。新建或扩建公共实训基地给予建设费补贴

(二)运维项目。已开展运行的公共实训基地给予运维服务费补贴


四、补贴标准

1、对申报在建项目的公共实训基地,根据验收评估结果,给予建设费补贴,包括装修补贴及设备购置补贴,其中装修补贴按认定的用于公共实训服务的场所面积大小,给予不超过500/平方米的补贴;设备购置补贴为设备购置总投入的30%。装修补贴及设备购置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其中装修补贴不得高于设备购置补贴。在建项目已获得过市区同类政策补贴的,不得重复申请。

2、已认定的公共实训基地在原项目建设基础上扩建的,扩建部分的补贴与原建设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总装修补贴不得高于总设备购置补贴。另行建设新项目的,可按照在建项目申报补贴。

3、对正常提供实训服务的基地,每年进行一次运维评估,依据《杨浦区公共实训基地认定和评估细则》,通过专家组评分,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运维服务费补贴。

4、对运维情况良好且符合中国(上海)创业者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申报条件的,由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推荐申报,争取市级公共实训基地政策支持。


五、管理要求

(一)日常管理

区人社局委托杨浦区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基管中心)负责各实训基地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各实训基地应根据本市、本区公共实训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运行管理和安全保障相关制度,提交每月服务数据及年度服务报告。在运行过程中,由于经营环境、服务内容或服务设备发生变化的,需提交申请变更。

实训基地运维支出须单独进行财务核算。获得建设费补贴的实训基地须承诺至少提供两年公共实训服务。

(二)实训安排

各实训基地应向社会全面开放服务,发挥好公益性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凡有实训需求的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及创业者、小微企业可向基管中心或各实训基地提交服务申请。各实训基地根据公开预约制度,承接实训预约并接受基管中心的派单,按照时间优先、兼顾效率的原则安排实训,实现资源信息共享

(三)运行监督

受基管中心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实训基地的公共实训服务进行监督,核实月报数据和服务记录,并开展不定期实地走访。对查实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违反政策规定的实训基地,取消补贴资格,列入诚信黑名单,通报审议小组成员单位共享,并追究法律责任。

(四)绩效评估

各实训基地按照评估指标和运行服务情况进行总结,依据公共实训基地运行评价指标体系,每年接受运维评估

(五)授牌

对经过验收的在建项目、通过资格评定的运维项目,授予“杨浦区公共实训基地”称号,根据每年运维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予以摘牌。


六、申请流程

(一)受理。基管中心受理相关资格认定和补贴申请,对申报内容完整性进行审核。

(二)评估。基管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和实施资格评审、建设验收、运维绩效评估、基地建设费用审计以及运维费用审计,提出评估意见。

(三)审定。区人社局会同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商务委、区高层次人才中心等部门组成公共实训基地工作审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评估结果进行审议,确定资格以及补贴额度。

(四)拨付。审定通过后,由区人社局给予拨付。运维服务费先运行后补贴,按年度拨付;建设费补贴一次性拨付。


七、其他

(一)本办法自201861日起正式施行,政策有效期三年。

(二)本办法由杨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园区咨询:企业发展部 潘老师 65980270*209 钱老师 65980270*214

详情请见附件: 关于印发《杨浦区关于实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杨人社〔201854号)

附件:附件:关于印发《杨浦区关于实施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补贴的办法》的通知(杨人社〔2018〕5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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