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4-16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本市专业服务贸易的发展,促进专业服务贸易单位积极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为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服务,根据《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咨询服务类)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沪商服贸[2010]490号)、《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会计服务类)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沪商服贸[2010]530号)、《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法律服务类)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沪商服贸[2010]599号)有关规定,将开展“2012年度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认定工作,请各有关单位对照“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专业服务贸易单位自愿申请认定,申报材料请于2012年4月23日前递交至我委(宁国路121号1002室),由我委初审后统一递交至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国际服务贸易处。
杨浦区商务委员会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园区联系人:梁老师 65980270-237
产老师 65980270-233
地址:赤峰路65号105室
附:
1、《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咨询服务类)认定管理暂行办法》(http://www.scofcom.gov.cn/sfic/sc/list.jsp?menuId=62444&sonMenuId=62505&rightMenuId=0&id=236713)
2、《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会计服务类)认定管理暂行办法》(http://www.scofcom.gov.cn/sfic/sc/list.jsp?menuId=62444&sonMenuId=62505&rightMenuId=0&id=237209
3、《上海市专业服务贸易重点单位(法律服务类)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http://www.scofcom.gov.cn/sfic/sc/list.jsp?viewType=viewImage&id=254162)
4、联系电话:65036074
,-226,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