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六届上海科技企业创新奖的通知
时间:2012-04-05 浏览量:
各区县科委、科技企业联合会、有关主管部门和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
2012年是上海全面贯彻落实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深入启动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为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本市广大科技企业在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的精神和科技部、上海市科委《关于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励管理办法》的授权,上海市科技企业联合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东方网、上海科技企业孵化协会决定联合主办和开展2012年度第六届上海科技企业创新奖评选活动,以表彰2011年以来,在自主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特别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企业、企业家及管理者。
现将第六届上海科技企业创新奖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各区县和有关主管部门所属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含科技孵化企业)及其企业家(含女企业家、青年企业家)以及主管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
1、企业重视自主创新,有明确的自主创新目标,在企业发展中建立了自主创新保障与激励机制,设置研发机构,聚集研发人才,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
2、企业在本行业中,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数领先(包括国家专利,著名商标或著名品牌及科技成果获奖);研发投入领先;主产品市场占有率领先。
3、企业在转型发展中把握机遇,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取得新成效。
4、企业对上海经济转型、建设创新型城市、研发新能源或节能减排技术做出新贡献。
5、企业年经营额在800万元以上,其中技术性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6、企业具备技术创新文化和氛围以及诚信建设机制。
7、在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女企业家、青年企业家)和为企业自主创新排忧解难业绩突出的管理者均可申请相应奖项。
8、科技孵化企业创新奖评选条件可适当放宽。
9、青年企业家的年龄在40岁(含40岁)以下,自主创业并主持企业研发工作满三年。
三、申报办法
1、申报
▲自荐:本市科技企业(含科技孵化企业)及其企业家(含女企业家、青年企业家)和主管部门的管理者可自行申报;
▲推荐:由各区县科委和各区县工商联、科技企业联合会及有关部门推荐申报;
自荐或推荐都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将申报材料报至上海科技企业创新奖评审办公室。
2、申报材料:
▲“第六届上海科技企业创新奖申请表”
▲创新业绩材料(提纲与要求见附件)
▲有关自主知识产权的各种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同时递交电子版或光盘(电子版直接发至联合会邮箱:lhh_shkj@126.com)。
3、起止日期:
▲自5月10日起至6月30日止,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奖项设置
1、上海科技企业(含科技孵化企业)创新奖
2、上海科技企业家(含女企业家、青年企业家)创新奖
3、上海科技企业管理者创新奖
五、评审与颁奖
1、八月份评审办公室会同各区县或有关主管部门完成对申报材料的整理、核实和初审。
2、九月份,评委会进行正式评审,经公示并呈报市科委备案。
3、十月份,适时召开颁奖大会,届时拟请市有关领导为创新奖颁奖。
六、与全国评选活动的结合
本届“创新奖”评选将与下半年举行的全国“创新奖”评选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原则上从当选上海市的各种奖项的佼佼者中,再次选拔,推荐到中促会和中国民协参加全国评选,有关办法和申报表另发。
七、本届“创新奖”评审办公室设在市科技企业联合会秘书处
地点:钦州路100号1号楼307室 邮编:200235 电邮:lhh_shkj@126.com
联系人:徐兆熊、杜力 电话:64821949 传真:54640118-12
附件:第六届创新奖实施办法(草案)新.doc
第六届创新奖申报表.xls
创新业绩材料的提纲与要求.doc
园区联系人:梁老师 65980270-237
产老师 65980270-233
地址:赤峰路65号105室
上海市科技企业联合会
2012年2月15日
,-226,1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