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关于举办第七届“发明创业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1-05-04 浏览量:

   

中发协字〔2011〕第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明协会及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发明协会指示精神,更加广泛地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和亿万群众发明创造的主动性,取得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涌现更多的发明家,努力实现发明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发明创业奖评选活动(奖项登记证书编号:国科奖社证字第0123号)。本活动的支持单位是科学技术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

    一、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表彰技术发明水平高,同时又在创业、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发明者,宣传他们的创新创业事迹,调动群众发明创业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为大力推动自主创新奠定雄厚的社会基础,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贡献。

    二、评选原则和范围

    在评审活动中始终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注重参评者的技术水平和实际能力、贡献、业绩和本人的政治思想品德表现原则。

评选范围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在内的全国各省市、各地区、各行各业的发明创业者;在中国工作的外国公民,以自己的发明创业为提高我国的创新能力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评选条件

    获奖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2.拥有高水平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的技术发明成果,并且在创业和成果产业化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对某个领域、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3.是主要技术发明成果的第一发明人,一般应拥有发明专利或重大科技成果证书,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参评人选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能再以同一项目申报发明创业奖

    5.参评人选已获得发明创业奖、没有获特等奖的,可以再次申报,但必须要有新的内容,不能以同样项目申报。

    四、评选方式和结果

    1.为进一步发掘表彰优秀发明创业人才,体现该奖项的群众性,候选人将按(1)工人、农民和非职务发明者、(2)企业发明者(3)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发明者三类人员进行评选。

    2.成立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评审需经初评、终评和公示阶段,最后由常务理事会审定。

    3发明创业奖获奖人数不超过50名;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获特等奖并被授予当代发明家荣誉称号,人数不超过10名。

    4.我会将举行隆重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同时举办中国发明家论坛,学习党和政府有关方针政策,交流创新创业经验;并对获奖者的业绩和经验,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5.根据需要对某些项目举办对接会,帮助有关企业进一步产业化、做大做强;并将优先从发明创业奖获得者中挑选、推荐下年度的国家科技奖和何梁何利奖候选人。

    五、推荐方式

    凡是符合参评条件的发明创业者均可以通过有关单位推荐参加评选,也可以自荐参加评选。

    1.单位推荐人数不限,可以推荐的单位如下:

    1)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地方发明协会和工会技协等组织,港、澳、台发明者组织;

    2)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3)解放军系统由总装备部国防专利局归口推荐;

    4)各有关企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以及科技园区和经济开发区;

    5)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

    2.中国发明协会理事可以直接推荐1人参加评选。

    3.推荐单位(人)均须在发明创业奖候选人推荐书推荐单位(推荐人)意见一栏上填写推荐理由,经被推荐人本人签名后,推荐单位需加盖公章。自荐参评人这一栏不填。

    六、申报方式和时间

    1.参加评选候选人均需在网上认真填写《第七届发明创业奖候选人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选材料。网址:www.cainet.org.cn

    2.参加评选候选人除网上提交申请之外,还需将网上提交的推荐书打印,形成正式书面推荐书,并在正式书面推荐书上须由候选人本人签名。每位申报人需提交书面推荐书2套(含原始件1套,复印件1套,其中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上述材料不能或缺,否则不予受理。

    3.申报时间:201161—30

    4.工人、农民身份候选人需提交企业或乡镇出具的身份证明。涉及药品、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农药等关系人的生命和健康的项目,应通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审批手续,并提交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参评材料恕不退还。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荐候选人的参评资格和推荐单位的推荐资格。

    七、特别说明

中国发明协会是民间社团组织,其宗旨是为会员服务,推动群众性发明创造活动的开展、宣传表彰发明人的事迹和发明成果,促进发明成果的转化实施。凡参评发明创业奖而未加入协会的,应尽快办理入会手续,具体办法请参阅www.cainet.org.cn

 

附件.doc

                                                                                         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乙6号伦洋大厦六层

    中国发明协会组织联络部

    邮政编码:100120

    人:滕绵震 强亚君

    联系电话:(01058515116

        真:(0105851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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