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科技企业:
根据《关于界定享受扶持政策科技企业范围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0年度杨浦区科技企业审核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审核对象
1. 本办法适用于税务注册登记在本区、从事科技产业经营活动、并在区科委登记备案并领取《科技企业服务联系证》的企业;
2. 企业符合“办法”规定审核的产业范围、标准和条件;
3. 企业按要求完成2010年度上海市民营科技企业统计年报(该表格代码26“其中:主要产品销售(服务)收入”大于代码25“总收入”的50%以上)。
二、 审核要求
1. 审核工作总体按照“办法”(附件1)要求执行;
2. 企业从杨浦科技网站(或此页面下方附件)下载《2010年度杨浦区科技企业审核申请表(电子版)》(附件2),按照“申报及填表说明”进行填报;
3. 企业向园区申报,园区受理汇总后集中报区科委审核;
4. 企业申报中遇到问题可电话咨询科技园(65980270-210分机刘老师,238分机黄老师)或区科委企业项目管理科(王瑜 卿沈超 徐超 柯慧娜 65690561)
三、 受理时间和地点
即日起至4月22日止,企业将完整书面材料(包括《2010年度杨浦区科技企业审核申请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二份,报送到至同济园区(赤峰路65号105室)。
附件:1.关于界定享受扶持政策科技企业范围的实施办法.doc
2.(2010版)杨浦区科技企业审核(复审)申表.doc
3.2010年科技企业认定工作细则.doc
上海市杨浦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O一一年三月十一日